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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T之家 4 月 17 日消息,据德媒 Golem 今天报道,德国联邦法院裁定流媒体平台 Netflix 一项用户条款违反《民法典》,属无效合同,消费者协会最终获胜。

根据该条款,用户只有在账号余额全部用完后才能取消会员订阅。法院认为,Netflix 的此种规定是“霸王条款”,对消费者权益构成不利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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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法院最终支持消费者协会。该组织代表 Jana Brockfeld 表示:“通常情况下,Netflix 用户应该可以随时取消会员。这种规定实际上是想把用户长时间绑死在会员合同中,对消费者来说不利”。
此前,柏林高等法院曾驳回该诉讼,但允许上诉至联邦法院。当时法院认为,流媒体订阅条款在法律上的界定存在歧义,目前还没有统一标准判定其是“服务合同”(最长订阅时间不得超过 2 年)还是“租赁合同”(IT之家注:无订阅时间限制)。
配资炒股不过联邦法院最终裁定其属于“服务合同”配资是否提供风险测评,争议条款可能导致取消订阅在数月甚至更久后才生效,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延迟至 39 个月之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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